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印象中心城項目1#、2#商業樓及1#地下車庫”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
2018年8月1日,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關于公開征求<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17]1235號),根據《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印象中心城項目1#、2#商業樓及1#地下車庫”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以及《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印象·中心城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審批意見等要求,組織召開了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印象中心城項目1#、2#商業樓及1#地下車庫”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會,驗收組會議由10人組成驗收組,與會人員實地踏勘了項目現場,聽取了各單位的匯報,查閱了相關技術資料對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自行驗收,現就驗收組驗收意見及驗收報告進行公示。
公示起止時間:2018年08月02日止2018年09月01日
監督投訴電話: 12369
印象中心城項目
(1#、2#商業樓及1#地下車庫)
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
項目名稱:印象中心城項目(1#、2#商業樓及1#地下車庫)
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建設單位: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報告編制單位: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監測承擔單位:奧來國信(北京)檢測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報告日期: 2018年8月
建 設 單 位 :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 人 代 表 :侯樹海
電話:13373333992
郵編:075000
地址:張家口經開區長治街南側
監測單位:奧來國信(北京)檢測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小紅門東馬路99號E座320室
郵 編:100176
電 話:010-87699227
電子信箱:mtcjc@163.com
目 錄
2.8 項目變更情況說明.....................................................13
2.10 驗收范圍及內容......................................................14
附圖
1、本項目所在地理位置示意圖;
2、項目周邊關系圖;
3、平面布置圖。
附件
2、環評審批意見;
3、1-6號住宅樓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4、本次階段性驗收項目規劃許可證;
5、本次階段性驗收項目施工許可證;
6、生活垃圾清運證明;
7、本項目污染物檢測報告。
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13年5月委托張家口市環境科學研究院編制完成《印象中心城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3年6月取得張家口市環境保護局批復(張環評[2013]19號),項目中1-6號住宅樓于2012年10月開工建設,2016.11建設完成,并于2016年11月公司委托奧來國信(北京)檢測技術有限責任公司進行了驗收監測,并完成編制了《印象中心城項目1-6號住宅樓(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報告于2016年12月27日通過了專家組評審,并于2017年4月取得張家口經濟開發區環境保護局出具的驗收意見(張經環驗【2017】2號)。
本次階段性驗收的主要內容為:于2017年10月建設完成的1#、2#商業樓和2015年6月建設完成的1#地下車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82號令)等有關規定,按照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要求,建設單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對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工程設計文件所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和要求的落實情況,調查分析工程在建設和試運行期間對環境造成的實際影響及可能存在的潛在影響,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預防、減緩和補救措施,全面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為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提供依據。
2018年6月,參照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和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及建設單位自主開展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指引(試行)》有關要求,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組織開展了相關驗收調查工作,同時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委托奧來國信(北京)檢測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30日進行了驗收檢測工作,并于2018年7月7日出具了檢測報告。并根據現場情況結合檢測報告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企業編制完成竣工環境保護階段性驗收報告,為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提供科學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2016年1月1日施行);
(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7)《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8)《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9)《河北省環境保護條例》,(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1)《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HJ 2.1-2016);
(2)《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 2.2-2008);
(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面水環境》(HJ/T 2.3-93);
(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 610-2016);
(5)《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 2.4-2009);
(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HJ 19-2011);
(7)《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
(8)《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
(9)《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93);
(10)《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11)《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
(12)《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13)《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14)《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
(15)《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環境保護部);
(16)《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環境保護部);
(17)《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環境保護部);
(18)《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及建設單位自主開展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指引(試行)》(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1)《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印象中心城項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張家口市環境科學研究院,2013年5月);
(2)張家口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印象中心城項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意見,審批文號為(張環評[2013]19號)。
(3)張家口市經濟開發區環境保護局關于于《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印象中心城項目6棟住宅樓以及其他配套公共建筑竣工環境保護階段性驗收報告》的驗收意見,驗收文號為張經環驗【2017】2號。
(4)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提供的環保設計資料、工程竣工資料等其它相關資料。
(5)本項目驗收監測數據報告:奧檢(AL)字 2018HJ-2151 號。
項目基本情況介紹見下表2-1。
表2-1 項目基本情況
印象中心城項目(1#、2#商業樓及1#地下車庫)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 ||||
項目性質 | 新建■ 改建 擴建 變更 | |||
建設工程地址 | 張家口市高新區長治街南側 | 郵編 | 075000 | |
建設單位 | 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
上級主管部門 | — | 行業類別及代碼 | K70-房地產業 | |
聯系人 | 宋娟 | 聯系電話 | 13373333992 | |
環評審批機關 | 張家口市環境保護局 | 環評形式 | 報告書 | |
環評批文號 | 張環評[2013]19號 | 環評文件 編制單位 | 張家口市環境科學 研究院 | |
建設開工日期 | 1、2號商業樓:2016.4; 1#地下車庫:2015.6; | 建成試生產日期 | 2017.10 |
本項目位于本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張家口市高新區長治街南側、東至張宣公路,西至富強路,南至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金悅廣場A地塊商住項目。本次驗收的項目位于印象中心城北門,緊臨學府西大街,地理位置見附圖1。
2.2.1 項目總體建設內容
2.2.2 已驗收內容
2016年12月公司委托奧來國信(北京)檢測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編制了《印象中心城6棟住宅樓以及其他配套公共建筑竣工環境保護階段性驗收報告》,2017年4月17日張家口市經濟開發區環境保護局出具了驗收意見,審批文號為張經環驗【2017】2號,已驗收項目總投資14955萬元,環保投資149.55萬元,占總投資的1.0%。
已驗收項目組成見表2-1,2-2。
表2-1 用地平衡表
序號 | 工程名稱 | 單位 | 占地面積 | 備注 |
1 | 總用地 | m2 | 26807 | 100% |
2 | 建筑物占地面積 | m2 | 9730.94 | 36.3% |
3 | 綠化景觀用地 | m2 | 8042.1 | 30% |
4 | 道路及停車場用地 | m2 | 9033.96 | 33.7% |
表2-2 建筑物技術指標表
序號 | 工程名稱 | 單位 | |
1 | 總建筑面積 | m2 | 89210.5 |
1.1 | 住宅建筑面積 | m2 | 89019 |
1.2 | 公共建筑 | m2 | 191.5 |
2 | 居住戶數 | 戶 | 982 |
3 | 居住人數 | 人 | 2946 |
4 | 總建筑密度 | % | 36.3 |
5 | 容積率 | 3.3 | |
6 | 綠化率 | % | 30 |
本次驗收項目1#、2#商業樓于2016年4月開工建設,2017年10月建設完成;1#地下車庫于2015年6月開工建設,2017年10月建設完成。本次驗收項目總投資3141.95萬元,環保投資80萬元,占總投資的2.55%。
詳細項目組成見表2-1,2-2。
表2-1 建筑物技術指標表
序號 | 工程名稱 | 單位 | 建筑面積 |
1 | 總建筑面積 | m2 | 21004.03 |
1.1 | 1號商業樓建筑面積 | m2 | 7603.11 |
1.2 | 2號商業樓建筑面積 | m2 | 3383.12 |
1.3 | 1號地下車庫 | m2 | 9987.8 |
1、給排水
(1)給水:給水由張家口市自來水公司提供,根據《河北省用水定額 第3部分:生活用水》DB13/T1161.1-2009;具體用水定額及排水情況見表2-3。
表2-3 給排水情況一覽表
指 標 | 規 模 | 用水定額 | 用水量(m3/a) | 排水量(m3/a) |
商業 | 330人 | 20 L/人·日 | 2409 | 1927.2 |
合計 | --- | --- | 2409 | 1927.2 |
(2)排水:本項目污水主要為商業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及配套服務設施排放的生活污水。項目建成后排水系統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管網布置結合小區地形,沿道路敷設雨水管線,各分區雨水匯流后,排入城市雨水管網。廢水經過防滲化糞池處理后匯入市政管網,最后進入張家口市污水處理廠處理。
本項目廢水總排放口的廢水污染物最大排放濃度檢測值分別為:PH:7.38-7.52;SS:64mg/l;COD:84mg/l;氨氮:42.6mg/l;BOD5:38mg/l。
表2-4 污染物實際排放情況表 單位:濃度mg/L 總量t/a
項目 | 水量(m3/a) | BOD5 | COD | 氨氮 | SS | ||||
濃度 | 總量 | 濃度 | 總量 | 濃度 | 總量 | 濃度 | 總量 | ||
實際排放量 | 1927.2 | 38 | 0.073 | 84 | 0.162 | 42.6 | 0.082 | 64 | 0.123 |
從表2-4可見,工程建成后年外排污水1927.2m3/a,生活污水經防滲化糞池處理后的各項污染物COD、氨氮、BOD5和SS的排放檢測濃度均可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要求(同時滿足張家口市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技術指標)。
供電由張家口市供電公司提供。商業區電纜全部埋地敷設。
3、通信
目前中國聯通、中國移動和中國電信無線通訊網絡已全部覆蓋項目所在地區,無線通訊聯絡條件設施完備。
本項目供暖采用熱源使用城市集中供熱進行供暖。
5、燃料供應
該項目生活燃氣采用天然氣。
消防:市場銷售產品建材為易燃物質,項目內建筑建設執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它專項規范的規定。
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公司于2013年5月委托張家口市環境科學研究院為本項目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該環評報告于2013年6月9日通過張家口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審批文號為張環表[2013]19號。2017年4月17日張家口市經濟開發區環境保護局出具了《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印象中心城項目(1-6號住宅樓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審批文號為張經環驗【2017】2號。
本項目總投資3141.95萬元,環保投資80萬元,占總投資的2.55%;實際目前項目總投資3141.95萬元,環保投資80萬元,占總投資的2.55%。
實際環境保護投資見下表2-8所示:
表2-8 實際環保投資情況說明
環保設施 | 投資金額(萬元) |
廢水治理 | --- |
噪聲治理 | 15 |
廢氣治理 | 40 |
固廢治理 | 10 |
綠化 | 15 |
合計 | 80 |
(1)建筑面積
環評表述:1、2、3#商業樓總建筑面積9800m2,地下車庫(1#、2#)總建筑面積15000m2。
實際建設:本次驗收建設內容總建筑面積21004.03m2,其中1#商業樓建筑面積7603.11m2,2#商業樓建筑面積3383.12m2,1#地下車庫建筑面積9987.8m2。
(2)地下車庫的尾氣處理
環評表述:地下車庫安裝通風系統,車庫尾氣通過活性炭吸附和空氣過濾器處理尾氣。
實際建設:地下車庫安裝通風系統,車庫的汽車尾氣經2臺套“等離子+靜電+UV光解設備”處理后通過排風系統排入大氣中。項目無廢活性炭產生。
本項目環評及批復階段要求建設內容“三同時”情況落實見表2-10。
表2-10 環境保護“三同時”落實情況
類別 | 污染源 | 污染物 | 治理措施 | 驗收標準 | 落實情況 |
廢氣 | 汽車尾氣 | 地下停車場汽車尾氣中的非甲烷總烴、NO2、CO | 通風系統、空氣過濾器、活性炭吸附 | 非甲烷總烴、NO2滿足《大氣污染綜合排放標準》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CO《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標準》(DB13/487-2002)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 實際工徎中,處理措施變更為等離子+靜電+UV光解設施,汽車尾氣達標外排。 |
廢水 | 商業污水 | 商業生活污水 | 化糞池處理排入市政管網,最終排入城市污水處理廠 | 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三級排放標準要求。 | 已落實。 |
固廢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統一收集,交有環衛部門清理 | 保持項目區整潔 | 已落實。 |
地下車庫 | 過濾廢棄的活性炭 | 廠家回收 | 合理處置 | 項目安裝治理效果更好的等離子+靜電+UV光解設施處理汽車尾氣,不產生廢活性炭。 | |
噪聲 | 地下車庫風機 | 噪聲 | 采用減振設備,基礎減振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 | 已落實。 |
2017年4月17日張家口市經濟開發區環境保護局已經對印象中心城6棟住宅樓以及其他配套公共建筑進行了驗收,本次階段性驗收內容為已完工的1、2號商業樓和1號地下車庫,本次驗收項目總投資3141.95萬元,環保投資80萬元,占總投資的2.55%。
環保設施已經建設完成工程有:車庫設備基礎減振、等離子+靜電+UV光解設施。
①噪聲──工程廠界噪聲,為具體檢測內容。
②固體廢物──工程產生的生活垃圾為檢查內容。
③廢氣——工程車庫排氣口為具體檢測內容。
工程環評及環評批復落實情況、環保設施的建設運行情況、環保機構及規章制度建設情況等,為本工程驗收報告的檢查內容。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包括噪聲、大氣、水環境、固體廢物等,根據建設單位和項目施工監理單位提供的施工總結報告:
⑴噪聲環境影響分析
施工期環境影響主要來源于施工現場機械噪聲建設方要嚴格按照本環評提出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去做,盡量減小施工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⑵水環境影響分析
施工期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以及施工活動自身產生的廢水,施工期廢水的產生量與工地管理水平關系極大,如果管理不善,施工現場污水橫流,對工地周圍的環境會造成一定的影響。施工期環境影響是短期的,且受人為、自然條件影響較大,只要加強現場施工管理,并采取以上防護措施,產生的施工廢水經預處理后全部通過污水管線排放到市污水處理廠。因此,本項目施工期廢水排放對項目所在區域的地下水環境影響很小。
⑶大氣環境影響分析
施工產生的揚塵主要集中在土建施工階段。盡量縮短施工工期,認真做好施工計劃,安排好施工運輸線路及時間順序;平整場地結束后及時對施工場內進行地面的硬化,防治二次起塵;以減少由于車輛動力起塵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⑷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只要嚴格管理,對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做到及時清運,對當地環境不會產生明顯影響。
目前項目已建成運行,施工期環境污染已經不存在。
項目采用集中供熱。因此不建采暖鍋爐,所以不存在鍋爐煙氣污染問題。
(1)本項目的主要大氣污染為地下停車場的汽車尾氣,項目地下停車場安裝UV光氧催化設施和排風系統,車庫的汽車尾氣經等離子+靜電+UV光解設施處理后通過排風系統排入大氣中,大氣污染物經本次驗收監測檢測可知非甲烷總烴、顆粒物和NO2滿足《大氣污染綜合排放標準》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CO滿足《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標準》(DB13/487-2002)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本項目建成后,車庫附近多種植一些以喬、灌、草為立體結合的綠化措施,能有效提高局部區域大氣自凈能力。
等離子+靜電+UV光解設施 車庫排氣通風口
該項目污水主要為商業樓用戶生活污水及配套服務設施排放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過防滲化糞池沉淀處理后,要求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三級標準(同時滿足張家口市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標準要求),集中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張家口市污水處理廠處理。通過本次的驗收監測報告可知,污水各污染物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三級標準要求(同時滿足張家口市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標準要求)。
本項目運營期主要噪聲源來自地下停車場風機噪聲和商業活動、道路交通噪聲。
本工程對上述噪聲源均采取了隔聲降噪措施:
(1) 地下車庫風機口安裝消聲設備,減少噪聲影響。
(2)周圍道路口設置限速、禁鳴標志,道路兩旁均種植高大樹木、綠化帶,并對臨街建筑安裝雙層中空隔音玻璃,可最大限度降低周圍商業活動、道路交通車輛(小型車輛)產生的噪聲影響程度。
通過本次驗收的監測報告可知,各噪聲值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項目運營期噪聲對場界及保護目標的影響較小,不會增加區域負擔,因此本項目運營期對區域聲環境質量影響較輕。
運營期固廢主要為商業樓商戶產生的生活垃圾,項目生活垃圾產生總量為61.05t/a。
表2-6 固體廢物排放情況一覽表
項目 | 數 量 | 固廢定額 | 排放量(t/a) |
商業 | 330人 | 0.5 kg人·日 | 61.05 |
總計 | --- | --- | 61.05 |
商業樓的生活垃圾堆存于小區內的垃圾集中收集點,由環衛部門統一運往城市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置,日產日清。
(1)將會改變區域內原有植被狀況
項目建設場地原為前屯村集中用地,只有少量雜草,項目建成后種植了多種多樣的樹木和花草,將會改變原有綠化面積和植被狀況。
(2)工程建設將會改變原有自然景觀
項目建成后,將以規劃合理的人工建筑及綠化為主體的城市景觀取代原有景觀,對張家口市高新區整體景觀環境有改善作用。
(3)項目建成后,將增加區域的人流、物流和車流,給周圍交通和生態環境帶來一定的壓力。
本項目周圍現狀以為城市道路、商業樓為主。沒有重工業企業污染源,環境良好,基礎設施配套齊全。周圍環境對該項目的影響主要為道路交通噪聲影響。
環境質量現狀及主要環境問題
1環境空氣質量現狀
本項目所在區域大氣環境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要求。
2聲環境質量現狀
擬建項目所在區域聲環境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區標準。
3水環境質量現狀
地表水環境質量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標準
地下水環境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1993)Ⅲ類標準。
本項目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40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中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
本項目場地近距離范圍內沒有重工業企業等污染源。所在區域規劃基礎設施完善,市政規劃的供電、給排水、供熱、城市天然氣、電信等設施配套齊全,規劃交通路網完善。根據張家口市人民政府建設用地批復,該項目用地符合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因此項目選址選址合理。
(1)項目基本情況:印象中心城項目(1#、2#商業樓及1#地下車庫)建設地點位于張家口市高新區長治街南側、東至張宣公路,西至富強路,南至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金悅廣場A地塊商住項目。本次驗收的1#、2#商業樓及1#地下車庫項目位于印象中心城北門,緊臨學府西大街。
(2)建設內容及規模:本次階段性驗收內容為已完工的1、2號商業樓和1號地下車庫,本次驗收項目總投資3141.95萬元,環保投資80萬元,占總投資的2.55%??偨ㄖ娣e21004.03平方米。其中:1號商業樓建筑面積為7603.11平方米,2號商業樓建筑面積為3383.12平方米,1號地下車庫建筑面積為9987.8平方米。本項目容納商業人數330人。
(3)項目配套基礎設施齊全,能夠滿足項目的供熱、供電、給水、排水需要。
(4)給排水分析:給水由市政自來水提供;生活污水及沖廁等污水經過化糞池沉淀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三級標準要求(同時滿足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標準要求),集中排入城區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張家口市污水處理廠處理。
(5)項目廢水、廢氣、噪聲、固體廢物治理措施可行。
現狀監測結果依據《張家口市環保局高新區分局環境監測站監測數據》
(1)大氣環境:大氣采用的監測數據采用張家口市盛華家園商住小區監測數據,本評價所采用的監測數據為《張家口市區常規監測數據》的大氣監測數據。監測項目 PM10、SO2的日平均濃度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的二級標準。
(2)聲環境:噪聲值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中的2類標準要求。
(3)地下水:滿足地下水《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表1中的三類標準。
項目運營后總量控制指標為COD:0t/a,氨氮:0t/a,SO2:0t/a,氮氧化物:0t/a。
由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印象中心城項目1、2號商業樓和1號地下車庫建設場址符合張家口市城市總體規劃,各配套生活設施建設的各項技術指標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政策,并符合清潔生產原則要求;項目對施工期和營運期污染源及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三同時”驗收一覽表中所列的環保防治措施,在強化管理、切實落實各項環保措施、確保達標排放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考慮,本工程建設是可行的。
1.室內設計從生態化要求出發,裝修材料要采用無污染的合成加工綠色材料。
2.環境管理機構要對商戶宣傳綠色環保,倡導綠色消耗,使用環境友好型產品。
4.2 審批部門審批意見
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公司于2013年5月委托張家口市環境科學研究院為本項目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該環評報告于2013年6月9日通過張家口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審批文號為張環表[2013]19號。2017年4月17日張家口市經濟開發區環境保護局出具了《印象中心城6棟住宅樓以及其他配套公共建筑竣工環境保護階段性驗收報告》的驗收意見,審批文號為張經環驗【2017】2號。其環評批復如下:
三、總量控制指標按照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確認書執行。
四、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竣工后,須按規定程序向我局申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運營,項目建設內容如發生變化,需及時向我局報告。否則承擔相應環保法律貴任。
高新區環保分局負貴該項目日常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
表4-1 環評審批意見落實情況
序號 | 審批意見內容 | 落實情況 |
1 | 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新建印象中心城項目(1#、2#商業樓及1#地下車庫)屬城中村改造項目,擬建于張家口市高新區長治街南側,東至張宜公路,西至富強路,南至前屯村。項目總用地34068. 52平方米(約51畝)。總建筑面積12.15萬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積8.62萬平方米,公共建筑0.98萬平方米。其中:地上9.6萬平方米,地下2.55萬平方米。地下車庫15000平方米,地下車位500。地下室面積10500;平方米。該項目建設內容為建設六棟住宅樓, 其中2#、3#為15層, 1#、4#、5#、6#為17層,商鋪200戶。項目總投資27677萬元,環保投資280萬元,占總投資的1.0%。 | 經現場檢查,本次階段性驗收內容為已完工的1、2號商業樓和1號地下車庫,本次驗收項目總投資3141.95萬元,環保投資80萬元,占總投資的2.55%??偨ㄖ娣e21004.03平方米。其中:1號商業樓建筑面積為7603.11平方米,2號商業樓建筑面積為3383.12平方米,1號地下車庫建筑面積為9987.8平方米。本項目容納商業人數330人。項目建設內容的2棟商業樓的建筑面積與環評批復的建筑面積有變化,企業已辦理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滿足規劃要求。 |
2 | 項目生活廢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網,不得外排。 | 已落實。檢測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8978-96)表4中三級標準(同時滿足張家口市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標準要求)。 |
3 | 生活垃圾須集中收集,定期由環衛部門統一送至市垃圾填埋場處置,地下車庫尾氣過濾器廢棄的活性炭須奎部回收處理,不得隨意棄置。 | 生活垃圾措施已落實。項目地下車庫的尾氣處理裝置由環評批復中的活性炭吸附變更為處理效果更好的等離子+靜電+UV光解設施,沒有廢活性炭的產生,因此不產生處理問題。 |
4 | 項目建成后冬季供暖接入城市集中供熱系統,不得新建鍋爐房。 | 已落實。 |
5 | 項目噪聲源須合理布局,噪聲設備采用低噪設施,并采取有效的減震隔聲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 GB12348-2008) 二類區標準。 | 已落實,經檢測,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區標準。 |
6 | 地下停車場須安裝通風系統,通過活性炭吸附和空氣過濾器收集汽車尾氣,汽車尾氣中顆粒物、非甲烷總烴、NO2排放應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標準; CO排放應執行《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標準》(DB13/487-2002)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 項目地下車庫的尾氣處理裝置由環評批復中的活性炭吸附變更為處理效果更好的等離子+靜電+UV光解設施,經檢測,汽車尾氣中顆粒物、非甲烷總烴、NO2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標準; CO排放滿足《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標準》(DB13/487-2002)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
7 | 房屋銷售過程中須告知相關環保情況。項目商業部分新上項目須另行辦理環評手續。 | 已落實。 |
8 | 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竣工后,須按規定程序向我局申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運營,項目建設內容如發生變化,需及時向我局報告。否則承擔相應環保法律貴任。 | 已落實。 |
1、廢水排放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要求(同時滿足張家口市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標準要求)。
表5-1 廢水排放標準
污染物 | 單位 | 標準值 |
pH | 無量綱 | 6~9 |
SS | mg/L | 400 |
CODcr | mg/L | 500 |
氨氮 | mg/L | 45 |
BOD5 | mg/L | 300 |
動植物油 | mg/L | 100 |
2、噪聲: 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如表2所示;
表5-2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 單位dB(A)
2類 | 晝間 | 夜間 |
60 | 50 |
項目建成后不新建鍋爐,采用集中供暖。生活污水排入城市管網,最終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本項目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項目總量控制指標要求。
奧來國信(北京)檢測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于 2018 年7月7日出具的檢測報告。監測期間,生產設備全部正常運行,因此,企業生產負荷大于 75%,滿足環保驗收檢測技術要求。
(1)嚴格按照《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和有關環境檢測質量保證的要求進行樣品采集、保存、分析等,全程進行質量控制。
(2)參加本項目檢測人員均持證上崗,檢測儀器均經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3)廢氣采樣前對儀器流量計進行校準,并檢查氣密性;采樣和分析過程嚴格按照GB16297-1996和《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進行。
(4)聲級計測量前后均經標準聲源校準且合格,測試時無雨雪,無雷電,風速小于5.0m/s。
(5)檢測數據嚴格執行三級審核制度。
表6-1 廢氣檢測點位、項目及頻次
檢測內容 | 檢測頻次 | |
項目區邊界上風向布設1個下風向布設3個檢測點(○1#、○2#、○3#、○4#) | 非甲烷總烴、氮氧化物、顆粒物、一氧化碳 | 檢測2天,每天監測4次 |
表6-2 廢水排放口檢測點位、項目及頻次
檢測位置 | 檢測內容 | 檢測頻次 |
廢水總排放口 | pH、懸浮物、化學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 檢測2天,每天監測4次 |
表6-3 噪聲檢測點位、項目及頻次
檢測位置 | 檢測內容 | 檢測頻次 |
東、南、西、北廠界外1米各處布設1個檢測點位 | 連續等效A聲級,Leq(A) | 檢測2天,晝夜各檢測1次 |
表6-5 檢測方法及依據
監測點位圖
經檢測,無組織排放廢氣中顆粒物最大濃度排放為0.366mg/m3,非甲烷總烴最大濃度排放為1.26mg/m3,氮氧化物最大濃度排放為0.064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標準; CO最大濃度排放為2.3mg/m3,滿足《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標準》(DB13/487-2002)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7.2.2 廢水檢測結果
經檢測,本項目廢水總排放口的廢水污染物最大排放濃度分別為:PH:7.38-7.52;SS:64mg/l;COD:84mg/l;氨氮:42.6mg/l;BOD5:38mg/l;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要求(同時滿足張家口市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標準要求)。
經檢測,本項目區周界晝間噪聲值范圍為50.1~56.4dB(A)、夜間噪聲值范圍為39.3~42.4dB(A),檢測結果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中2類標準限值要求。
按照《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中的要求,結合項目的排污特點,項目建成后不新建鍋爐,采用集中供暖。生活污水排入城市管網,最終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無需設置總量控制指標,因此項目的污染物實際排放量滿足總量控制指標要求:SO2:0t/a、NOX :0t/a;COD:0/a、NH3-N:0t/a。
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環境管理由公司委托第三方物業公司負責監督,定期進行巡檢環境影響情況,及時處理環境問題,并進行有關環境保護法規宣傳工作。
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設立專門的物業管理部門,配備相應專業的管理人員,負責監督國家法規、條例的貫徹執行情況,制訂和貫徹環保管理制度,監控本工程的主要污染,對各部門、操作崗位進行環境保護監督和考核。
經咨詢當地環保主管部門,項目建設及試運行期間未發生擾民和公眾投訴意見。
建設單位和運行單位設置了相應的物業管理機構,并且正常履行了施工期和運行期的環境職責,運行初期的檢測工作也已經完成,后續檢測計劃按周期正常進行。
檢測期間,該環保設施生產運行,設施運行穩定,運行負荷達到75%以上,滿足驗收檢測技術規范要求。
本項目營運期廢水主要污染物為生活污水,經檢測,本項目廢水總排放口的廢水污染物最大排放濃度分別為:PH:7.38-7.52;SS:64mg/l;COD:84mg/l;氨氮:42.6mg/l;BOD5:38mg/l;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要求(同時滿足張家口市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標準要求),對環境的影響很小。
(2)廢氣
本項目廢水影響主要為地下車庫的汽車尾氣,本項目采用UV光氧催化設施+通風排氣系統處理汽車尾氣。經檢測,無組織排放廢氣中顆粒物最大濃度排放為0.366mg/m3,非甲烷總烴最大濃度排放為1.26mg/m3,氮氧化物最大濃度排放為0.064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標準; CO最大濃度排放為2.3mg/m3,滿足《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標準》(DB13/487-2002)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3)噪聲
經檢測,本項目區周界晝間噪聲值范圍為50.1~56.4dB(A)、夜間噪聲值范圍為39.3~42.4dB(A),檢測結果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中2類標準限值要求。
(4)固體廢棄物
項目主要為商業樓產生的生活垃圾,商業樓的生活垃圾堆存于小區內的垃圾集中收集點,由環衛部門統一運往城市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置,日產日清。
(5)總量控制要求
項目建成后不新建鍋爐,采用集中供暖。生活污水排入城市管網,最終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無需設置總量控制指標,因此項目的污染物實際排放量滿足總量控制指標要求:SO2:0t/a、NOX :0t/a;COD:0/a、NH3-N:0t/a。
(6)結論
綜上分析,項目建設內容的2棟商業樓的建筑面積與環評批復的建筑面積有變化,企業已辦理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滿足規劃要求。同時項目已按環評及批復要求進行了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根據驗收監測結果:無組織排放廢氣中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氮氧化物最大濃度排放量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標準; CO最大濃度排放量滿足《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標準》(DB13/487-2002)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生活廢水總排放口的廢水污染物最大排放濃度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要求(同時滿足張家口市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標準要求),對環境的影響很小。
本項目周界晝夜間噪聲值檢測結果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中2類標準限值要求。
因此、項目執行了環保“三同時”制度,落實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據現場檢查、驗收監測及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結果,項目滿足環評及批復要求,本項目可以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建設項目工程竣工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登記表
填表單位(蓋章): 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填表人(簽字): 項目經辦人(簽字):
建設項目 | 項目名稱 | 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印象中心城項目(1#、2#商業樓及1#地下車庫) | 項目代碼 | 建設地點 | 本次驗收的項目位于印象中心城北門,緊臨學府西大街, | |||||||||||||||||||||
行業分類(分類管理名錄) | K70-房地產業 | 建設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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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生產能力 | 公共建筑0.98萬平方米。其中:地上9.6萬平方米,地下2.55萬平方米。地下車庫15000平方米, | 實際生產能力 | 1號商業樓建筑面積為7603.11平方米,2號商業樓建筑面積為3383.12平方米,1號地下車庫建筑面積為9987.8平方米。 | 環評單位 | 張家口市環境科學研究院 | |||||||||||||||||||||
環評文件審批機關 | 張家口市環境保護局 | 審批文號 | 張環評[2013]19號 | 環評文件類型 | 環境影響報告書 | |||||||||||||||||||||
開工日期 | 1#地下車庫為2015年6月;1#、2#商業樓為2016年4月 | 竣工日期 | 2017年10月 | 排污許可證申領時間 | ||||||||||||||||||||||
環保設施設計單位 | 環保設施施工單位 | 本工程排污許可證編號 | ||||||||||||||||||||||||
驗收單位 | 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環保設施監測單位 | 奧來國信(北京)檢測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公司 | 驗收監測時工況 | >75% | |||||||||||||||||||||
投資總概算(萬元) | 3141.95 | 環保投資總概算(萬元) | 80 | 所占比例(%) | 2.0 | |||||||||||||||||||||
實際總投資(萬元) | 3141.95 | 實際環保投資 (萬元) | 80 | 所占比例(%) | 2.0 | |||||||||||||||||||||
廢水治理(萬元) | -- | 廢氣治理(萬元) | 40 | 噪聲治理(萬元) | 15 | 固體廢物治理(萬元) | 10 | 綠化及生態(萬元 ) | 15 | 其他(萬元) | / | |||||||||||||||
新增廢水處理設施能力 | / | 新增廢氣處理設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時間 | / | |||||||||||||||||||||
運營單位 | 張家口市大好河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運營單位社會統一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驗收時間 | 2018.8 | ||||||||||||||||||||||
污染物排放達標與總量控制(工業建設項目詳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實際排放濃度(2) | 本期工程允許排放濃度(3) | 本期工程產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減量(5) | 本期工程實際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總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帶老”削減量(8) | 全廠實際排放總量(9) | 全廠核定排放總量(10) | 區域平衡替代削減量(11) | 排放增減量(12) | |||||||||||||
排氣量 | 0 | |||||||||||||||||||||||||
顆粒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排水量 | 0 | 0 | 0 | 0 | 0 | |||||||||||||||||||||
COD | 0 | 0 | 0 | 0 | 0 | |||||||||||||||||||||
氨氮 | 0 | 0 | 0 | 0 | 0 | |||||||||||||||||||||
與項目有關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氮氧化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氟化物 | 0 | 0 | 0 |
注:1、排放增減量:(+)表示增加,(-)表示減少。2、(12)=(6)- (8)- (11),(9)= (4)-(5)-(8)-(11)+(1)。3、計量單位:廢水排放量——萬噸/年;廢氣排放量——萬標立方米/年;工業固體廢物排放量——萬噸/年;水污染物排放濃度——毫克/升。